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7浏览次数:10

学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提升教师综合素养,推动教师队伍建设数字化转型推进教育强国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3〕1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专任教师实验教师、辅导员、组织员

二、学习内容

2023年7月14日至8月28日期间,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选择相应学段报名、自主选学,完成配套测试、获得相应学习时长。

第一阶段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4学时和第二阶段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6学时,合计10学时,教师通过个人信息审核认证并完成研修任务后,生成电子学习证书。

三、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2023年7月14日前)。各学院(部)要扎实做好动员部署,组织安排好教师培训,有关安排通知到每位教师。

2.组织研修(2023年8月24日前)。各学院(部)要以本次暑期教师研修要求为契机,结合专业实际,以教研活动、专题研讨、个人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学习活动,要做好落实反馈,及时了解教师研修学习情况,充分发挥省级、校级教学名师、线上教学优秀教师等模范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交流学习心得,切实提高教学能力,达到满意的学习效果。

3.系统总结(2023年8月28日前)。各学院(部)要及时汇总暑期教师研修活动汇总表(附件)、电子学习证书和学习工作总结,并2023年8月28日前报送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405室),电子版发到邮箱jsjxfzzx@dlou.edu.cn。

总结报告参考框架如下:

1暑期研修学习工作组织情况

2教师参与暑期研修学习情况

3暑期研修学习收获和效果(典型经验,特别是关于“推进教师发展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创新举措、学习收获)

4意见和建议。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暑期教师研修作为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有效抓手,将暑期教师研修作为教师培训的重要资源,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动员教师广泛参与。教师培训学习情况将作为师德师风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

2.加强宣传。各学院(部)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在新闻媒体报送活动内容,广泛宣传暑期教师研修的开展情况和实效,充分激发教师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鼓励引导教师参与暑期教师研修。

联系人:周丹   电话:0411-84763033

附件.学习情况表.doc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7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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