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提升教师综合素养,推动教师队伍建设数字化转型,推进教育强国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3〕1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专任教师、实验教师、辅导员、组织员
二、学习内容
2023年7月14日至8月28日期间,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选择相应学段报名、自主选学,完成配套测试、获得相应学习时长。
第一阶段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4学时和第二阶段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6学时,合计10学时,教师通过个人信息审核认证并完成研修任务后,生成电子学习证书。
三、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2023年7月14日前)。各学院(部)要扎实做好动员部署,组织安排好教师培训,有关安排通知到每位教师。
2.组织研修(2023年8月24日前)。各学院(部)要以本次暑期教师研修要求为契机,结合专业实际,以教研活动、专题研讨、个人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学习活动,要做好落实反馈,及时了解教师研修学习情况,充分发挥省级、校级教学名师、线上教学优秀教师等模范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交流学习心得,切实提高教学能力,达到满意的学习效果。
总结报告参考框架如下:
(1)暑期研修学习工作组织情况;
(2)教师参与暑期研修学习情况;
(3)暑期研修学习收获和效果(典型经验,特别是关于“推进教师发展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创新举措、学习收获);
(4)意见和建议。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暑期教师研修作为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有效抓手,将暑期教师研修作为教师培训的重要资源,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动员教师广泛参与。教师培训学习情况将作为师德师风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
2.加强宣传。各学院(部)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在新闻媒体报送活动内容,广泛宣传暑期教师研修的开展情况和实效,充分激发教师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鼓励引导教师参与暑期教师研修。
联系人:周丹 电话:0411-84763033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