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大连海洋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工作管理办法》(大海大校发〔2025〕41 号)文件要求,根据2025年3月24日《关于开展大连海洋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考核新入职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实效,持续健全教师“传帮带”培养体系,系统提升青年教师教学能力与育人水平,现开展青年教师助教工作期满验收与综合考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验收考核对象
2024年10月及以后到校工作,来校前教学经验不足2年,已按要求完成两学期助教工作的专任教师(含实验系列教师),本期验收考核名单详见附件2。
二、验收考核时间安排
1.材料准备阶段:即日起至3月24日,参评教师完成个人总结,整理全套助教工作材料,经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后提交至所在教学单位。
2.单位评定阶段:3月25日至3月31日,各教学单位完成材料审核、综合考核(含试讲环节)与等级评定,形成本单位验收考核结果。
3.学校结果审定阶段:4月1日至4月7日,教师发展中心完成材料复核与结果审定。
三、验收考核内容
验收考核按照《大连海洋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工作管理办法》及助教工作任务要求,重点考核以下内容:
1.助课、听课、教案撰写、课堂辅助教学等基础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2.毕业论文(设计)、实践教学、实验课程等辅助指导工作完成情况;
3.教研项目、教学改革、科研工作等辅助参与情况;
4.指导教师对青年教师助教期间工作态度、业务能力、成长成效的综合评价;
5.青年教师通过助教工作实现的教学能力提升情况、个人成长总结及职业发展规划。
四、报送材料要求
1.《大连海洋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工作记录本》(两学期完整记录,经指导教师签字);
2.青年教师助教工作期满总结报告(内容涵盖助教工作完成情况、成长收获、存在不足及后续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字数不少于2000字,经指导教师签字);
3.《大连海洋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工作综合评定表》(附件3,完整填写试讲评定小组意见、教学单位初审评定意见,分别经组长、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4.其他助教工作相关佐证材料(含听课记录、助课教案、参与教研科研活动记录、辅助指导学生相关材料等);
5.《青年教师助教工作验收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工作要求
1.压实主体责任。各教学单位应成立专项考核工作组,按照学校管理办法开展相关工作;本次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级,优秀比例不超过本单位参评教师总数的30%。
2.严格材料审核。各教学单位审核参评教师全套材料,确保材料完整、真实、规范。
3.按时提交报送。请各单位于3月31日17: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409室),汇总表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jsjxfzzx@dlou.edu.cn。
联系人:周贺 电话:84763033
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3月18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