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师参加第三十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教师发展中心信息审批人发布时间:2026-06-30浏览次数:11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三十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辽教通〔2026〕185号)文件要求,推动数字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升我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创新、数字化教育管理实践水平,学校将组织教师参加本次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校在职教师、管理人员教育技术工作者

    二、项目设置

1.基础项目

信息化创新教育教学: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信息化创新教育管理:融合创新管理案例

2.专项项目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应用案例人工智能+教育案例

    三、参与方式和名额分配

1.请严格按照《交流活动指南》(附件)的要求设计、制作交流作品。第一作者限报1件作品不可作为成员参与其他作品;第二作者及以上人员可参与2件作品。信息化创新教育教学作品限报3名作者,信息化创新教育管理作品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创新应用案例人工智能+教育案例限报5名作者。

2.本次活动实行限额推荐,我校推荐总名额为14件,各赛道分配名额如下:信息化创新教育教学赛道推荐数量为8件,信息化创新教育管理赛道推荐数量为2件,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创新应用案例赛道推荐数量为2件,人工智能+教育案例赛道推荐数量为2件。学校择优向上级推荐

    四、相关要求

1.教师提交的作品应是为本次活动设计、制作的原创性作品,不存在抄袭、造假等问题,不得为历年已在此项活动中获得奖项的作品。

2.请各单位、各部门组织专家对交流作品进行初评,重点审核作品中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领土国界等敏感问题,确保导向正确,每件提交作品要提供不少于100字的推荐评语(附件)。

3.请各单位、各部门于710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jsjxfzzx@dlou.edu.cn。材料以“第一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命名文件夹,文件夹内包含教师提交的作品登记表word版附带电子签名)、相关作品(具体要求见附件)、作品汇总表(excel版学院(部)推荐意见(word版)

 

联系人:周贺、王帅       联系电话:84763033

 

附件:交流活动指南.docx

 

教师发展中心    

20266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