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东北亚海智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教师发展中心信息审批人发布时间:2026-08-17浏览次数:10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国际人才交流,吸引集聚海外高层次科技人才来辽创新创业,以高质量人才振兴引领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举办2026东北亚海智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与主题

(一)大赛名称:2026东北亚海智创新创业大赛。

(二)大赛主题:“智汇辽沈创享未来”。

二、组织机构

大赛由辽宁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沈阳市委组织部主办,沈阳市科学技术协会等单位承办。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负责大赛的领导、协调及各项工作的组织开展。

三、参赛领域

参赛项目应围绕辽宁省“2211”产业体系和沈阳市“3+4+3”现代化产业体系,重点聚焦以下领域: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食品、航空航天、生物医药及医疗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具身智能、未来材料、深地深海空天装备等。

四、参赛对象与条件

参赛个人或团队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可选择个人或团队两种形式参赛。参赛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所在国法律,无重大失信记录、无犯罪记录。

(二)个人或团队主参赛人应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在国(境)外有2年以上学习经历,或在国(境)外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每人限报一个参赛项目,同一项目只能授权一个推荐渠道报名,参赛个人或团队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四)参赛项目应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或规划的相关规定,具有创新性和商业化潜力,拥有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须无纠纷),须提交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声明或具有法律效力的知识产权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等。

(五)参赛项目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报名时须签署不涉及国家秘密承诺书。

(六)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丧失参赛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七)曾在国内创新创业赛事中获奖的项目原则上不能报名参赛,如项目有进一步创新或重大技术突破由大赛举办方视情研究决定。

(八)参赛人、参赛项目经查不符合规定条件,大赛组委会有权中止其参赛资格、比赛进程和取消其所获奖项。

(九)大赛遵循自愿参与原则,参赛人如需中止参赛,须向大赛组委会提交书面申请,经大赛组委会确认后退出比赛。

五、赛程安排

大赛将于2026年8月至10月举办,赛制设置初赛、复赛、决赛三个环节。

(一)项目征集(即日起至8月30日)。设国内、海外两个赛区,面向海内外开展大赛宣传推介和项目征集工作。

(二)初赛(暂定9月5日至8日)。对通过资格审查项目进行材料评审,遴选进入复赛的项目。

(三)复赛(暂定9月19日至21日)。通过线上路演,遴选进入总决赛的项目。

(四)总决赛(暂定10月11日至12日)。采取“线上+线下”路演方式在沈阳举办,通过PPT、视频、实物展示等多种形式,展现项目的核心优势、技术创新点、应用场景和落地需求等。

(五)颁奖及项目对接。2026东北亚(沈阳)人才交流大会期间,组织晋级决赛项目人才代表到沈阳参加颁奖仪式、项目落地对接会、产业园区考察及相关活动。获得金奖的项目将在大会开幕式上颁奖。

六、奖项设置与政策支持

(一)大赛奖项。本次大赛设金奖5个、银奖10个、铜奖15个。金奖奖金2万元人民币(税后)。

(二)项目落地政策。获得金奖的项目发展前景较好的,可入选“兴辽英才计划”海外创业人才(团队)项目。如该项目一年内完成公司注册,实际投入资金50万元以上,组建团队并实质性开展业务(团队核心成员3人以上,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可获得30—100万元经费支持。在辽宁各市落地的参赛项目,各地区将结合实际给予人才、科技、产业等政策支持。

(三)交通食宿补助。晋级决赛赴沈阳参加比赛、颁奖仪式及项目对接的,为每个项目的1名成员报销来沈交通费用,并在指定酒店提供3天免费食宿。

七、报名方式

参赛个人或团队须于2026年8月30日前完成报名。请联系工作人员提交报名表和相关附件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9741163625 

 

 

教师发展中心  科技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