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部署,充分发挥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变革的引擎作用,纵深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教师教学,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系列师资培训的通知》(见附件)及辽宁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学校现组织教师参加该系列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校专任教师。
二、培训内容
邀请教学名师、一流课程负责人、人工智能领域专家开展系统性培训,内容涵盖人工智能通识教育、“人工智能+专业教育”、大模型在教学中的应用、人工智能理论与实践研究、人工智能伦理风险防范、人工智能赋能实验教学改革等,培训体系覆盖从宏观政策解读到实操技能学习全环节。
三、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采用“未来教师专项+学科专项(文科专项、理工科专项、农科专项、医科专项)+实验教学专项”三大专项(六小组别)线上学习模式,参训学员通过“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平台”完成至少16门课程学习并通过测试,即可获得培训证书。
1.未来教师专项3门(系统依据测评结果智能推送);
2.学科专项10门(结合自身所属学科选择对应学科专项,也可额外选学其他学科组别课程,完成所选学科的课程学习,还可额外获得所选学科培训证书);
3.实验教学专项3门(系统依据测评结果智能推送)。
四、时间安排
1.即日起参训学员可登录“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平台”(https://aigc.enetedu.com/),填写完整报名信息后,自主安排学习;
2.2026年11月30日(星期一)前,完成全部课程学习与测试,获得培训证书;
3.2026年12月31日(星期四)前,在平台自行导出培训证书。
五、有关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及时将通知转发至每位教师,做到应训尽训。
2.各学院(部)要加强督导,确保参训学员于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及线上测试,并按时导出培训证书。
3.参训教师要注重学用结合,将培训所学应用于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切实提升人工智能赋能教学的能力与水平。
4.请学院(部)于12月9日前将培训报告(格式自拟,须说明应培训人数及实际培训完成人数)经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到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409)。
六、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许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84763033。
附件: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通知.pdf
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