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二十七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辽教办[2023]125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将举办第四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校在职教师、教育管理人员
二、项目设置
1.基础项目
信息化创新教育教学: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信息化创新教育管理:融合创新管理案例
2.专项项目
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创新应用案例
三、相关要求及报送方式
1.请严格按照《第二十七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附件1)的要求设计、制作交流作品,按照作品第一作者所在单位划分组别。第一作者限报1件作品;第二作者及以上人员可参与2件作品。信息化创新教育教学作品限报3名作者,信息化创新教育管理作品限报5名作者。
2.请各单位、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参加人员(第一作者)交流作品的政治原则性错误和学科概念性错误进行审查。
3.请各单位、各部门于6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jsjxfzzx@dlou.edu.cn。材料格式:以单位(部门)名称命名一级文件夹,以“第一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命名二级文件夹,二级文件夹内包含教师提交的交流作品、作品登记表(word版、附带电子签名)、作品汇总表(excel版)。
4.学校将组织专家评选出信息化创新教育教学特等奖8项,信息化创新教育管理特等奖2项,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创新应用案例特等奖2项,并推荐参加省级交流活动,另设置一等奖、二等奖奖项若干。学校将从特等奖中择优报送参加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丹 联系电话:84763033
教师发展中心、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2022年6月8日
附件1:第二十七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doc
附件2:作品登记表.docx
附件3:作品汇总表.docx
附件1. 第二十七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DOC